王胜斜倚在帅椅上,手指漫不经心地摩挲着腰间的虎头佩,听着帐下此起彼伏的议论,嘴角噙着抹淡笑。
先前一千五百人硬撼匈奴一万骑兵时,帐里的空气都能拧出水来,如今再面对同等数量的鲜卑骑兵,连最年轻的副曲正都面色从容多了。
王胜直起身,指尖敲了敲挂起的舆图,烛火晃得他眼底亮了亮,
“我昨晚观天,倒猜着今晨会起雾,没成想竟浓到这份上——十步外连帐帘都瞧不清,可不是老天爷帮咱们么?”
这话刚落,帐下立刻静了静。
王田攥着的手紧了紧,终究还是忍不住往前迈了半步,粗声问道:
“将军,这雾是好,可十步之外就两眼一抹黑,咱们的骑兵连马镫都快看不清了,这仗……怎么打?”
他这话像捅开了马蜂窝,几个曲正纷纷点头。
王迟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的刀,心里也犯嘀咕:上次打匈奴靠的是地形和箭阵,这次浓雾遮天,连敌军在哪都摸不准,总不能瞎冲?
王胜却没急着回答,反而端起案上的陶碗,呷了口温热的米酒,慢悠悠道:
“他们若想趁着大雾偷摸攻城,省了靠近城墙时的伤亡,那咱们就反着来——偷摸去他们中军大营,端了他们的指挥帐。”
“就算他们按兵不动,我也有法子让他们动起来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帐下众人,忽然提高了声音:
“大伙儿还记得上次晚上打匈奴时,咱们用的口哨传令吧?”
帐内齐刷刷点头,连最拘谨的斥候都挺直了腰板。
那口哨声是生死关头的信号,短哨前进、长哨止步、两短一长撤退,早刻进了每个人的骨子里。
“浓雾里,咱们看不见,鲜卑人也看不见,”
王胜将陶碗重重搁在案上,烛火猛地跳了一下,
“我敢断定,他们绝不会放过这机会——鲜卑骑兵善冲锋,却怕咱们的守城弩箭,大雾正好帮他们藏行迹,减少靠近城墙时候的伤亡,他们定会悄悄摸向城墙。”
“可他们忘了,这雾,也是咱们的掩护。”
“咱们把马蹄裹上粗布,连呼吸都放轻些,从山谷绕出去,到了离他们一两里地的地方,他们也未必能察觉。”
他手指点在舆图上的山谷出口,
“接下来,听我安排战术。”
帐下众人瞬间敛了神色,连呼吸都放缓了。
王胜看着他们紧绷却坚定的脸,心里微微发热——这些人,跟着他从雍州城打到这里,早已不是单纯的上下级,而是能把后背交给彼此的兄弟。
“浓雾里的骑兵对战,拼的不是人多,是脑子!”
王胜的声音沉了些,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,
“核心是用雾藏住咱们人少的弱点,用骑兵的快,把他们搅得混乱。”
“别想着正面硬拼,要的是隐蔽侦察、精准突袭、分割围歼——用小集群打快仗,让他们在雾里找不着北,没了指挥,没了阵型,自然就垮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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