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今对方还有十万大军,这一波攻击过后,城墙必破,我们这一万弟兄,怕是都要埋骨于此。”
“可即便如此,我也要守下去,多守一刻,城内剩下的百姓,就多一分南迁的时间。”
他看向黄宇,语气缓和了几分,带着几分恳求:
“城内的百姓,大部分都已经南逃了,剩下的也只能听天由命了。”
“你留在这里,没有任何用处,反而会白白送死。”
“但若是日后,朝廷能良心发现,派大军收复这片土地,”
“还需要你这样有能力的人,来安抚百姓、发展民生,来重建我们的平阳郡。”
黄宇怔怔地看着司马朗,眼前这个平日里沉稳内敛的郡尉,
此刻浑身散发着一股视死如归的气势,
那股铁血柔情,让他心头一震,眼眶瞬间湿润了。
他哽咽着问道:
“你难道要在这里,白白送死吗?”
“哈哈哈.....”
司马朗突然放声大笑,笑声豪迈而悲壮,震得周围的士兵都看了过来,
“黄郡守,我司马朗,生来就是个军人!”
“军人的宿命,就是马革裹尸,战死沙场!”
“你还记得王胜那小子吗?”
“当年他还只是我麾下的一个普通兵卒,就能写出‘黄金百战穿金甲,不破楼兰终不还’那样豪迈的边塞诗,那般意气风发。”
提到王胜,司马朗的眼神里瞬间泛起了光芒,
那是骄傲,是怀念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羡慕:
“难道我司马朗,还不如一个当年的普通兵卒吗?”
“那小子,如今可出息了!”
“被贾南风调任西北之后,屡立奇功,”
“一次次打败匈奴,还收复了被乌孙国渗透得面目全非的西域,”
“硬生生将乌孙国和匈奴的十多万联军打得大败而逃,狼狈逃窜!”
他的声音渐渐提高,语气里的骄傲难以掩饰,
仿佛打败匈奴联军的不是王胜,而是他自己:
“当年他在我麾下的时候,就格外机灵,有勇有谋,”
“我就知道,这小子日后必定不凡。”
“现在他的官职都比我还高了一阶。”
“当西域征讨大胜消息传回平阳郡的时候,整个平阳军都沸腾了,”
“兄弟们个个都引以为傲。”
“毕竟,王胜那小子,是从我们平阳军走出去的,是我们的战友,是我的兵!”
说到这里,司马朗的眼神又黯淡了下去,语气里满是感慨与遗憾:
“若是他现在在这里,或许,还能有办法对付这些匈奴人,”
“或许,我们就不用陷入这般绝境,”
“或许,这平阳城,就还有救。”
“可惜啊……”
“可惜我不是他,我没有他那般奇谋大略,只能凭着一腔热血,陪着兄弟们,守好这最后一寸土地。”
黄宇静静地听着,没有说话,
他知道,司马朗心意已决,
再多的劝说,也都是徒劳。
他看着眼前这个铁血守将,看着他身上染血的铠甲,看着他眼底的决绝与遗憾,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悲壮。
这就是军人,守土有责,视死如归,
哪怕明知必死,也绝不会后退一步。
城外,匈奴人的进攻愈发猛烈,投石车依旧在疯狂地运转,
马蹄声、呐喊声、惨叫声交织在一起,汇成了一曲悲壮的战歌。
司马朗猛地转过身,再次望向城外,握紧了手中的长枪,眼神重新变得坚定起来。
“黄郡守,别再犹豫了!”
司马朗的声音铿锵有力,
“再不走,就来不及了!”
“记住,好好活着,日后重建平阳郡,安抚百姓,就拜托你了!”
他抬手,对着黄宇抱了抱拳,语气郑重: